講真話真係好難咩???!!!!
太公平生最討厭人家講大話;當然,有時一兩句善意的大話,無傷大雅,亦無不可。然而,涉及大事大非之問題,就沒有說謊的餘地。
尤其是,當自己被質疑做錯事時,其實既然己經東窗事發,有做,冇做,知,唔知,清清楚楚交待咪好;但偏偏有些人就要左閃右避,被人揭發一樣,先認一樣。未被揭發的,就講大話聲稱自己冇做過/唔知。
想起,前度爛肉做錯事,也是如此的窩囊無賴,真教人氣結。難道,天底下的男人都是一樣?
其實講真話真係好難咩?做錯事直直爽爽承認求人原諒不就好?就算不被原諒,都起碼令大家留有最後的一絲尊重 - 我起嗎會尊重你係個勇於承擔的男子漢。(有些賤男會辯稱指怕承認錯事傷害人家的心?說得好聽,那你做錯事前不會想到這一點嗎?唉!做得出唔怕認,唔該!)
拖拖拉拉的要人找出一樣才承認一樣,結果是,人家愈揭愈火滾,最後既得不到人家的原諒,連最後的一丁點尊重,人家都不想給你。因為在我們心目中,這男人不止賤格,還是個窩囊,是個無賴;非但不想佢「留於原位」,連留佢響地球都嫌佢浪費地球資源。
蝦頭有云:「存活在謊言裏的愛情我不要」;唔止,存活在謊言裏的官員我都不要!
若不幸有個賤男做男友...其實原來都唔算太不幸,因為尚可以狠心分手,和那件註定這一輩子只能為自己帶來傷心不幸的爛肉say goodbye,重投幸福自在生活的懷抱。但有個賤男局長呢?在香港,可是不幸到極點,我都非常想可以狠飛佢,但我居然冇得話事!
點解我們作為香港人不能自己話事?點解我地唔可以自己揀個唔講大話的特首/官員?我地作為香港人所享有的自由和民主,只限於揀個唔講大話的另一半嗎? 我覺得好悲哀囉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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