疑似好睇演唱會
星期天,我們去看了疑似好睇的詹瑞文《萬世歌王》
詹瑞文的演出固然精彩,但他實在太喜歡扮野,也因而有點過了火;如《萬千師奶》般,偶爾會有冷場 -- 雖然,整體來說,還是讓我們過了個開心的晚上,尤其是當以「由紅館唱到差館」來形容顏福仔。
但我仍然覺得好好,因為林奕華。
從《快樂王子》開始就喜歡林奕華;他對社會文化的批判從不手下留情。《萬千師奶》是對電視文化的批判,《萬世歌王》則是對流行曲。也許太公日常工作中總免不了要接觸不同年代的本港開埠後流行曲,所以對此特別有共鳴。
林奕華批判下的現今香港流行曲,沒有個性;被追捧的偶像亦然 -- 至少是那些當紅歌手當紅k歌會如是這般。湊巧,近日拜讀呂大樂的《四代香港人》,也說穿第四代的香港人,正正就是沒有個性的一群;他們那個會聽流行曲「青春時代」,也即九十年代中後期開始,正正就是這個「沒有個性流行曲/明星」風氣盛行之時。既然聽者沒個性可言,市場又何需製造個性商品?
大樂指出了第四代香港人沒有個性的原因,是第二代,也就是現在第四代港人的父母師長之輩(約五六十歲者),規管過多,愛將自己觀念加諸他們身上,不像當年自己父母給予自己空間般,讓現在自己兒女享有較多的空間。是以,第四代香港人不論乖者,反叛者,都幾乎是一個模式 (當權力核心模式相近,反抗的力量也集中在核心上),永遠活在的第二代人的陰霾中。
我不知道,如果「第二代」看到我今天這篇文章,一定諸多反駁:以前的社會較簡單、其實這是「你睇人好人睇你好」,「我都係唔想仔女走冤抂路」等等。但這又是誰的標準呢?
如果以前的社會較簡單,我們就除卻其他規範,以學校規管學生外觀說起:作為第四代的我,裙/褲長度、髮飾、男生頭髮長度等等,都有嚴格限制,連褲管裏的襪子,都要嚴格規定不能有logo;更甚的事,就算你一切其實都沒有違規,但只有老師覺得你「不夠樸實」,而迫的轉變形象,試過有一位男同學雖然頭髮夠短,但因「剪得太厚」而被記過。
可有一天,因著學校25週年的校慶,我們有幸看到一位舊生在70年代穿著校服的舊照;不得了!他完全是模仿披頭四的造型 -- 勁窄的上衣,勁闊的喇叭褲,長長的頭髮,喇叭褲下更有疑似鬆糕鞋的物體,不得了!我們都在想,如果今時今日有同學以如斯造型回校,連踏入校門恐怕都有困難。
「我都係唔想仔女走冤抂路」-- 這其實也就如大樂所言,好些第二代家長往往用的借口;但問題是,為甚麼我們這個社會要如此容不下「冤抂路」呢?多走一些,多試一些不同的,其實也是一個人生經驗,也不錯啊!不會比那些一生營營役役,人到中年攬住幾層樓幾隻狗才發現自己年少時沒有輕狂夠的人為差;太公在英國的同學,年近三十,念完碩士,所謂career path似乎想都沒有想過,就嚷著要去南美教英文;香港人是特別地對career path過份著緊了。然後,既然家長抱有這些容不下冤抂路的觀念,作為現今社會上地位較高的人(君不見現時政商界名人多是五六十歲的一群?),自然較易「操控」社會文化觀念;於是一些「late starter」愈來愈為社會所不容,年青人最好就在大學入學前就想好自己將來的工作,年紀太大應徵fresh grad工總有點為世不容 -- 可是,年紀這麼小,中學時間經歷的又多是讀書考試和課外活動,又如何能對自己的興趣專長有所掌握?太公畢業五年,老實說,還未對自己的career path 摸索完畢。是以,很多年青人career path的選擇,不是跟從父母,就是跟從社會的主流。
我曾經以為,在這個後現代百花齊放的社會中,可能會現出一絲生機 -- 我看到有朱凌凌、the pancakes, 等等一眾較「另類」的歌者;然而,這個社會有這許多結構性原因造成年輕一代欠缺個性,非單單一個「後現代」,可以扭轉局勢;加上社會愈來愈講求效率 (對late starter的不容,其實也是過份講求效率的表現),(投資)回報率夠唔夠高,香港似乎正一步步的走向文化沙漠,任你西九任你M+任你有楊秉基定林澤群註場,都難挽大勢 -- 大家其實只是合力維持一片綠洲,讓不甘居住在沙漠的少數,閒來透透氣而已。
林奕華,其實你說的,有多少人會明白呢?或者今天明白了,明天又是依然故我的繼續追捧其stephy祖兒洪卓立方力申,而忘記了曾經有個詹瑞文,在台上扮鬼扮馬,希望他們反思一些甚麼甚麼....
詹瑞文的演出固然精彩,但他實在太喜歡扮野,也因而有點過了火;如《萬千師奶》般,偶爾會有冷場 -- 雖然,整體來說,還是讓我們過了個開心的晚上,尤其是當以「由紅館唱到差館」來形容顏福仔。
但我仍然覺得好好,因為林奕華。
從《快樂王子》開始就喜歡林奕華;他對社會文化的批判從不手下留情。《萬千師奶》是對電視文化的批判,《萬世歌王》則是對流行曲。也許太公日常工作中總免不了要接觸不同年代的本港開埠後流行曲,所以對此特別有共鳴。
林奕華批判下的現今香港流行曲,沒有個性;被追捧的偶像亦然 -- 至少是那些當紅歌手當紅k歌會如是這般。湊巧,近日拜讀呂大樂的《四代香港人》,也說穿第四代的香港人,正正就是沒有個性的一群;他們那個會聽流行曲「青春時代」,也即九十年代中後期開始,正正就是這個「沒有個性流行曲/明星」風氣盛行之時。既然聽者沒個性可言,市場又何需製造個性商品?
大樂指出了第四代香港人沒有個性的原因,是第二代,也就是現在第四代港人的父母師長之輩(約五六十歲者),規管過多,愛將自己觀念加諸他們身上,不像當年自己父母給予自己空間般,讓現在自己兒女享有較多的空間。是以,第四代香港人不論乖者,反叛者,都幾乎是一個模式 (當權力核心模式相近,反抗的力量也集中在核心上),永遠活在的第二代人的陰霾中。
我不知道,如果「第二代」看到我今天這篇文章,一定諸多反駁:以前的社會較簡單、其實這是「你睇人好人睇你好」,「我都係唔想仔女走冤抂路」等等。但這又是誰的標準呢?
如果以前的社會較簡單,我們就除卻其他規範,以學校規管學生外觀說起:作為第四代的我,裙/褲長度、髮飾、男生頭髮長度等等,都有嚴格限制,連褲管裏的襪子,都要嚴格規定不能有logo;更甚的事,就算你一切其實都沒有違規,但只有老師覺得你「不夠樸實」,而迫的轉變形象,試過有一位男同學雖然頭髮夠短,但因「剪得太厚」而被記過。
可有一天,因著學校25週年的校慶,我們有幸看到一位舊生在70年代穿著校服的舊照;不得了!他完全是模仿披頭四的造型 -- 勁窄的上衣,勁闊的喇叭褲,長長的頭髮,喇叭褲下更有疑似鬆糕鞋的物體,不得了!我們都在想,如果今時今日有同學以如斯造型回校,連踏入校門恐怕都有困難。
「我都係唔想仔女走冤抂路」-- 這其實也就如大樂所言,好些第二代家長往往用的借口;但問題是,為甚麼我們這個社會要如此容不下「冤抂路」呢?多走一些,多試一些不同的,其實也是一個人生經驗,也不錯啊!不會比那些一生營營役役,人到中年攬住幾層樓幾隻狗才發現自己年少時沒有輕狂夠的人為差;太公在英國的同學,年近三十,念完碩士,所謂career path似乎想都沒有想過,就嚷著要去南美教英文;香港人是特別地對career path過份著緊了。然後,既然家長抱有這些容不下冤抂路的觀念,作為現今社會上地位較高的人(君不見現時政商界名人多是五六十歲的一群?),自然較易「操控」社會文化觀念;於是一些「late starter」愈來愈為社會所不容,年青人最好就在大學入學前就想好自己將來的工作,年紀太大應徵fresh grad工總有點為世不容 -- 可是,年紀這麼小,中學時間經歷的又多是讀書考試和課外活動,又如何能對自己的興趣專長有所掌握?太公畢業五年,老實說,還未對自己的career path 摸索完畢。是以,很多年青人career path的選擇,不是跟從父母,就是跟從社會的主流。
我曾經以為,在這個後現代百花齊放的社會中,可能會現出一絲生機 -- 我看到有朱凌凌、the pancakes, 等等一眾較「另類」的歌者;然而,這個社會有這許多結構性原因造成年輕一代欠缺個性,非單單一個「後現代」,可以扭轉局勢;加上社會愈來愈講求效率 (對late starter的不容,其實也是過份講求效率的表現),(投資)回報率夠唔夠高,香港似乎正一步步的走向文化沙漠,任你西九任你M+任你有楊秉基定林澤群註場,都難挽大勢 -- 大家其實只是合力維持一片綠洲,讓不甘居住在沙漠的少數,閒來透透氣而已。
林奕華,其實你說的,有多少人會明白呢?或者今天明白了,明天又是依然故我的繼續追捧其stephy祖兒洪卓立方力申,而忘記了曾經有個詹瑞文,在台上扮鬼扮馬,希望他們反思一些甚麼甚麼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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