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日亂誌
近兩個月,愛上了跑步;隔天早上上班前,都會去跑上35至40分鐘。
朋友說,沉迷上運動是樁好事;當然,運動對身體好,自也是樁美事;而我也確信我沉迷了。
因為我除了身體力行,更向身邊的肥仔朋友力陳運動的好處,鼓勵他們也一起做;彷彿「運動」是一個宗教,我正努力宣教,比不少基督徒更為用功。
十年前的我一定不會預計自己今天會變成這樣;十年前至少比現在重30磅,成績單上科科成績皆不俗,就只除了體育。運動會往往是我的夢魘,我連跑200米都會後勁不繼,在最後30米變成用走的,中三打後我都沒有在運動場上獻醜。
要數今年的功過,讓自己迷上運動,一口氣能跑上四、五千米,應該是我本年度最偉大的一樁成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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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來預計今晨要去運動;起了個大早,吃畢早餐,看看自己的舊作,卻突然想寫寫東西,不去跑步了。
反正,我有一個很好的藉口:今天我生日,生日總不免要吃很多,特別是甜食;做了運動後身體汲收力更強,汲收這許多的甜食,不好。
最近也收到食友投訴,我很久沒更新我的blog了,也正好乘機寫一下。
本想續寫一下現時香港的文化認同,可大清早不想寫得正經八百的,不如寫一些輕鬆的,寫寫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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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的,迷上運動後,寫字的時間少了。
非但少update blog, 連食評也少寫。
每週有三天,要用35-40分鐘去跑步,跑步前後要做些拉筋動作,也多花時間洗澡了;另外,運動前後一小時不能進食,要跑步的早上,就要預早兩小時起牀 - 吃畢早餐,坐一小時(連做伸展運動),走去跑步,然後回家洗澡,再拉拉筋。
一天才24小時,要去作某項事情,自是要犧牲另一些物事;每天作的事情不同了,這是改變。年長了一歲,自是該作些改變。
來年我也希望改變,我首先要把我的工作換掉,我受夠了。
社會學/人類學的訓練其實絕對不適用於現今本港的新聞媒體;那些訓練是要我們去觀察,尋找可能性,加以研究/討論,而非立時將之定性為「有」或「無」問題;可現在本土新聞媒體熱愛當判官,非黑即白,不耐煩聽你的觀眾,只希望你盡快jump to conclusion, 然後再就閣下的結論找理據支持,務求找到一個「獨家」的問題,先聲奪人。
讀者再也不懂自己去慢慢觀察,漸漸失去觀察的能力,也失去作判斷的能力,一切依賴傳媒 (當然,有少部份受過較高教育者能跳出框框思考,不受此限)。民智之敗壞,始於此。
再者,將「讀者的知情權」凌駕於個人私隱;聽畢上司竟會覺得譚香文未得當時人同意之下爆料無問題,甚至值得嘉許,認為「事涉公眾利益」云云;我更是無話可說 - 事涉公眾利益的,是某議員胡亂解僱員工而浪費公帑,該議員皮質醇持續偏高而經常發脾氣無理解僱員工,是不爭的事實;有沒有求愛等純屬私人問題其實可以不管,偏偏大家喜歡這八卦而要去「尋根究底」,幹麼?真的要去管「公眾利益」,何不去了解一下,該位議員曾經因「皮質醇持續偏高而經常發脾氣」而無理解僱多少位員工?
我受夠了。我喜歡的是談談風月,探索一下本土文化,尋找「一百萬個可能」,或是創作一些無聊爛gag 娛人娛已;頂多是為了民主自由而努力,但決不是喜歡做一些「問題化新聞」。說穿了,其實我討厭當新聞記者,中學時更將此職業劃成自己「十大討厭」的行業之一;今天在電台做Production assistant,卻竟被上司當成新聞記者使用;我受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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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的我,十年前的我,萬料不到會變成這副德性。人生無常,世事如棋,許是這意思。
朋友說,沉迷上運動是樁好事;當然,運動對身體好,自也是樁美事;而我也確信我沉迷了。
因為我除了身體力行,更向身邊的肥仔朋友力陳運動的好處,鼓勵他們也一起做;彷彿「運動」是一個宗教,我正努力宣教,比不少基督徒更為用功。
十年前的我一定不會預計自己今天會變成這樣;十年前至少比現在重30磅,成績單上科科成績皆不俗,就只除了體育。運動會往往是我的夢魘,我連跑200米都會後勁不繼,在最後30米變成用走的,中三打後我都沒有在運動場上獻醜。
要數今年的功過,讓自己迷上運動,一口氣能跑上四、五千米,應該是我本年度最偉大的一樁成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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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來預計今晨要去運動;起了個大早,吃畢早餐,看看自己的舊作,卻突然想寫寫東西,不去跑步了。
反正,我有一個很好的藉口:今天我生日,生日總不免要吃很多,特別是甜食;做了運動後身體汲收力更強,汲收這許多的甜食,不好。
最近也收到食友投訴,我很久沒更新我的blog了,也正好乘機寫一下。
本想續寫一下現時香港的文化認同,可大清早不想寫得正經八百的,不如寫一些輕鬆的,寫寫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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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的,迷上運動後,寫字的時間少了。
非但少update blog, 連食評也少寫。
每週有三天,要用35-40分鐘去跑步,跑步前後要做些拉筋動作,也多花時間洗澡了;另外,運動前後一小時不能進食,要跑步的早上,就要預早兩小時起牀 - 吃畢早餐,坐一小時(連做伸展運動),走去跑步,然後回家洗澡,再拉拉筋。
一天才24小時,要去作某項事情,自是要犧牲另一些物事;每天作的事情不同了,這是改變。年長了一歲,自是該作些改變。
來年我也希望改變,我首先要把我的工作換掉,我受夠了。
社會學/人類學的訓練其實絕對不適用於現今本港的新聞媒體;那些訓練是要我們去觀察,尋找可能性,加以研究/討論,而非立時將之定性為「有」或「無」問題;可現在本土新聞媒體熱愛當判官,非黑即白,不耐煩聽你的觀眾,只希望你盡快jump to conclusion, 然後再就閣下的結論找理據支持,務求找到一個「獨家」的問題,先聲奪人。
讀者再也不懂自己去慢慢觀察,漸漸失去觀察的能力,也失去作判斷的能力,一切依賴傳媒 (當然,有少部份受過較高教育者能跳出框框思考,不受此限)。民智之敗壞,始於此。
再者,將「讀者的知情權」凌駕於個人私隱;聽畢上司竟會覺得譚香文未得當時人同意之下爆料無問題,甚至值得嘉許,認為「事涉公眾利益」云云;我更是無話可說 - 事涉公眾利益的,是某議員胡亂解僱員工而浪費公帑,該議員皮質醇持續偏高而經常發脾氣無理解僱員工,是不爭的事實;有沒有求愛等純屬私人問題其實可以不管,偏偏大家喜歡這八卦而要去「尋根究底」,幹麼?真的要去管「公眾利益」,何不去了解一下,該位議員曾經因「皮質醇持續偏高而經常發脾氣」而無理解僱多少位員工?
我受夠了。我喜歡的是談談風月,探索一下本土文化,尋找「一百萬個可能」,或是創作一些無聊爛gag 娛人娛已;頂多是為了民主自由而努力,但決不是喜歡做一些「問題化新聞」。說穿了,其實我討厭當新聞記者,中學時更將此職業劃成自己「十大討厭」的行業之一;今天在電台做Production assistant,卻竟被上司當成新聞記者使用;我受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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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的我,十年前的我,萬料不到會變成這副德性。人生無常,世事如棋,許是這意思。
Labels: 發下牢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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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Comments:
十年前的我,還是一名爛爛software house的system support。當時我想不到,我會當上IT雜誌記者,更想不到的是,我會當上IT雜誌記者達八年之久。萬萬想不到的是,當了八年IT雜誌記者的我,居然會捨得轉工。
也許,「我受夠了」是主因?
噢,忘了:belated happy birthday!
遲來的生日快樂!
唔,這也提醒我明天都應該要開始跑步了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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