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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esday 23 June 2015

偽善的「企業社會責任」


企業社會責任 – 初接觸這個名詞,大約是十多年前;那時的說法,是企業都要有社會責任,在生產過程、用料、勞工等範疇除了考慮自身利益,也要顧及對社會對環境的影響 – 可以的話,把自己的一些利潤「分」出來支持有需要的人或機構。

這本來是個不錯的說法 – 企業也是社會一份子,要為社會盡一分責任,實在是天經地義;「企業社會責任」其實也是點醒企業:喂,你係要盡返你對社會的責任,唔好只顧自己。

可惜,發展至今,「企業社會責任」卻淪為不少企業Brand-building 的工具 – 就是,搞一個大的宣傳campaign, 謂甚麼善款捐予慈善團體,結果宣傳用上百萬,捐就捐十萬 (可能還不到) – 真有心做好事,才不用如此高調宣傳,不如多捐些給有需要的人吧 – 可惜,這種宣傳大過天風氣,似乎愈演愈烈。

近期例子是美心的「愛海洋 – 齊撐環保魚」campaign – 講得好偉大,稱自己愛護環境,所以推出環保魚。但第一,其實選用採用負責任的捕撈和養殖方法的魚,應該是每一個企業,尤其是如美心這些財雄勢大的飲食集團,有能力及應該做的事。現在只是「撥亂反正」,有幾值得去耀武揚威呢?

第二,就是其在不同宣傳品上聲稱「消費者每買一份,美心就捐$5予WWF」。看來真的很慷慨吧。一般人看了這宣傳都會覺得良心想好過一點慷慨解囊一下,不過要是八卦一點上美心網頁查看一下,其實捐款上限也才不過十萬元;賣二萬個指定餐,已經到頂。以美心MX 44間分店計,如果每間分店買500個,已經有突 – 很可能一兩日,頂多三日已達標。全個宣傳期有三個多星期,以「環保魚」及捐款作招徠,多出來的生意額,其實可能多過這區區十萬。



另一方面,單單這一個campaign,有graphics, 有網頁,還找來不同的名人和bloggers 為其背書,相信一定請了Agency 協助 – 如是這般,筆者相信,宣傳費肯肯定要比這十萬的捐款多得多。

當然,若我是美心,我都會預咗會有人質疑的一天,而實在也可以以「當係出多份力宣傳環保魚囉」搪塞之 – 的確,美心一向的CSR Campaign 都做得比較聰明,至少比那個變相要食客自捐的大家樂半飯campaign 好得多(不過你話你推廣環保魚,但成個網頁講環保魚的資訊也只有皮毛啊)。只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,整個campaign 的出發點都只是利用「企業社會責任」去為自己做Brandbuilding 的企圖,顯而易見。

說穿了,當今的「企業社會責任」就是被某些企業和某些慈善團體互相利用,各取所需的遊戲 – 你可以覺得無問題,照食照捐可也;只是在你選擇「受感動」而消費時,不如停一停多看看,得到較全面的資訊後,才作出決定 – 只是我的話,我會選擇捐款予不接受企業捐款的團體,和去光顧做好事不那麼舖張 – 至少宣傳費和實質捐款額都較合比例的小店 – 還有,就是一直都在著「企業社會責任」而不是只是「宣傳期」用來頂一陣檔的店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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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day 19 June 2015

「男主外女主內」?



「男主外女主內」觀念,一直為人垢病的,都是對女性的不公平 – 事實上於上世紀五六七十年代,當時開始較多女性要外出工作,發現自己與男人同工不同酬,又純粹只因性別不同就被質疑工作能力;這是赤裸裸的歧視,當然成為眾矢之的,需要即時處理。

至今,不少已發展地區的性別歧視立法已隨漸完善,同工不同酬的問題也有見改善,就有人會撲出來衝著婦團呼喊:「現在男女不是很平等了嗎?甚至女人地位比我們男人要高吧?妳們還要爭取甚麼呢?」

仍未處理的「選擇」問題
這是很吊詭的一種狀態。因為上世紀至今一直在處理的,只是女性外出工作的「選擇權」問題 – 當然,雖然現在多了女性身處要職,同工不同酬問題比起幾十年前已有所改善 (雖然仍有),但職場上性騷擾、女性同時要肩負照顧家庭責任等問題,仍然存在 – 但你說有些改善嗎?的確是前進了點的。

但仍然未處理的,卻是男性的選擇問題;「男主外女主內」觀念的定型,除了限制女性的選擇,男性也同樣受限。男性彷彿就被定型了要肩負「養妻活兒」的「天職」;選擇不外出工作而在家照顧小孩的,其「靠老婆養」的部份就會被強調,更會被指為「厚面皮」、「食軟飯」 (若是女性,有小孩辭掉工作的話卻不會受此批評) – 有朋友和我講過,覺得當「全職爸爸」壓力好大,欲找人傾訴,卻反被譏笑指其「咁唔捱得」。(差點忘了,這是個習慣將一切責任推予個人的社會)

男人一定要養老婆?
早前和一位已婚的男性朋友S聊天。S可是快步入中年之人,有一份自己喜歡的工作,卻為自己未來的擔憂不已,怕自己日後江郎才盡,無以為繼;到時男人四十,就要面對中年危機,轉行也不是,不轉也不是 – 但其實明明未有子女、妻子也有一份不錯的工作,又無供樓壓力,何需如此擔心?筆者本是不求富貴之人,一切「船到橋頭自然直」,乍聽自是不解。細問之下,方發現這位朋友對「男人要照顧屋企」的執念非常的強,一切的擔心源於:「我日後無能力養老婆,點算?」

S的確是個「好男人」,絕世果隻,作為朋友亦都非常有義氣冇得頂。然而,回心一想,我們心中普遍認為的「好男人」準則往往就是要「照顧好屋企」(財力上),甚至要讓其過上上好舒適的生活 - 這種心態,男女老幼齊齊入局,個個潛移物化,結果女人長輩皆對男人有期望,男人因此亦產生壓力,甚至一如S是「自己俾自己壓力」。結果是徒添憂慮,而未能盡享人生也。

到底社會界定的「好男人」或「好女人」的標準為何?到底是大家作為一個人,對自己行為負責,懂關懷體貼一下身邊的人就夠,而非盡將一些「男就要養家」、「女就要相夫教子」的觀念加諸身上。需知人的際遇不一,個性也不一,如果一對夫婦,男的較適合主內、女的較適合主外,又有何不可?對每一個人的期望能否只是回歸一個人的最基本,而非要將不同的性別定型加諸於別人身上呢?

歐洲年輕couple 的生活方式相當值得借鏡;在歐洲認識了幾對couple (北歐的較多),他們大多是大家共同負責生活費用;(不少都會設個「生活基金」,各自按需要每月供若干數額,由其中一人負責管理)而同時又會協議好各自都需要負責一部份的家務 – 也許待小孩出生後,或會有一些性別定型,但一般來說,對「是否必需男主外、女主內」也不太有那麼重的執念。

講就容易,行其實難,畢竟在這個社會中成長,有些觀念是自小到大潛移物化了的;只是對性別定型多些觸覺,有空就自我提醒,互相提醒多一點,就讓這個社界少點壓力。

後記:
真的不要以為「婦女組織」都只是關心女性,而想要與男性為敵。正前文章前部所述,性別平等觀念初冒起時,社會上普遍聚焦點是同工不同酬,女性純粹因性別而被質疑工作能力等赤裸裸的歧視,因此「那些年」的性別平等都聚焦於爭取女性權益以達致平等,不少相關團體亦以「婦女」而名之;但時至今日,性別平等的戰線早已擴展至同時關顧男性,甚至其他不同性別人士的權益,只是大部份「那些年」的團體難以輕易改名而已;若部份男性仍以為性別平等就等於「兩性之爭」,忘卻自身因為性別定型、性別不平等而埋沒了的選擇權,其實吃虧的也只是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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